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聽取交通部報告「擴大秋冬國民旅遊獎勵計畫—各部會第二波加碼方案」後表示,各部會推出共十一大類優惠,項目包括交通、住宿、場館參觀,還有夜市抵用券,民眾選擇多。方案預計投入十點二億元,將從九月十六日上路,實施到十二月卅一日止。
這波加碼共有包括活絡產業、文教及環教、交通優惠等三大方案。
舉例來說,一對住台北的夫妻,在年底前到高雄兩天一夜的小旅行,可使用交通優惠方案中的高鐵假期「搭高鐵.送住宿」專案,高鐵車票來回兩人五九八○元,入住高鐵合作飯店(含早餐),可省下二千二百多元的住宿費用。抵達高雄後,可到指定的觀光農場進行農業體驗,每房也贈送二百五十元抵用券;晚上再利用二百元的夜市抵用券,到經濟部公告的夜市吃晚餐。
200元夜市抵用券 使用區域有限制
不過,夜市抵用券使用上有一些限制,昨天已有許多民眾反映設計複雜,恐抵消不少刺激消費的效果。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夜市抵用券兩百元,將印製五十元券共四張,使用時不找零。經濟部官員補充說,除不找零,也不能兌換成現金,必須蓋旅宿的店章,且限在住宿同一區域內使用。
使用分成北中南三區,北區包括台北、新北、基隆、桃園及新竹縣市;中區為苗栗、台中、彰化、南投及雲林;南區包括嘉義縣市、台南、高雄、屏東等,在這三區內旅宿業自由行,拿到抵用券不能跨區消費。例如,在北區的飯店拿到夜市抵用券,就只能在北區的夜市消費;在南區的民宿拿到夜市抵用券,也就只能在南區的夜市消費。
但宜、花、東及金馬澎三外島住宿旅客拿到的抵用券,則不限制消費區域。例如在花蓮的民宿領券,可到台中逢甲夜市消費。
另外,觀光局長周永暉表示,包括新竹縣、彰化縣、南投縣、嘉義縣及外島金馬澎,全台共有七個縣市沒有向地方政府合法登記的攤販集中區夜市,住宿在該縣市的自由行旅客也可以「異地消費」。
周永暉表示,兩百元夜市抵用券以每房為單位發放,不計算旅客住宿人數,每房一律發給兩百元。官員補充說,如果兩人同行,住宿兩晚,由不同人訂房,可拿到四百元抵用券,因為夜市折價券是認身分證字號發放。
至於「搭高鐵送住宿」,高鐵營業處旅遊事業部資深經理耿敏貞表示,民眾若搭高鐵對號車廂來回至高雄或台南,即可享有免費住宿一晚;購買高鐵豐富行或輕鬆遊專案,也可獲得一千元抵用券,後續還會推出搭高鐵送租車的優惠活動。
搭高鐵送住宿 限平日兩人同行、指定飯店
「搭高鐵送住宿」推出二日自由行優惠,於年底前的周一至周四平日,兩人同行入住指定飯店,住宿費零元起。台鐵TR—PASS一般版三日券全票原價一千八百元,優惠價一千兩百元;四人同行版三日券原價四千兩百元,優惠價兩千八百元。另花東線莒光號列車共廿一列次八十公里以上,實施七折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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