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接地氣,避免反洗錢擾民,金管會再出招,提出十大常見的「常規或例行性交易」類型,並發函要銀行參考,對於這十種類型的交易,不要採取過多措施,以免擾民。
金管會提「客戶基於日常所需之交易型態例示」問答集供銀行參考,要達簡政便民,也是落實洗錢防制的風險基礎原則,重點應放在異常交易,避免資源錯置。
金管會提出的十大常規交易類型,包括第一,50萬元(或銀行自訂的額度)以下的有摺現金存、提款。
第二,3萬元以下的國內匯款及無摺存款。
第三,銀行認識且留有身分資料紀錄的客戶本人或代理人,所為3萬元以上、50萬元(或銀行自訂的金額)以下國內匯款及無摺存款。
第四,代收付政府稅費:例如民眾或企業繳納所得稅、汽機車燃料費、國民年金保險費、勞工保險費。
第五,繳交公用事業費:例如民眾或企業繳交電信費用、水電瓦斯費。
第六,自行同名或關聯戶間的轉帳:例如民眾從本人帳戶轉帳匯款至自行本人其他帳戶,或關聯戶(如父子或夫妻)間的轉帳;活存轉定存、定存轉活存。
第七,薪資轉帳交易:如公司會計或出納定期以轉帳方式辦理員工薪資撥款。
第八,例行通常金額的交易:例如小吃店都是現金收入,每天中午收攤拿現金存入本人帳戶;社區管委會財委每個月都定期到銀行辦理提款或匯款支付保全費、清潔費;超商員工定期至銀行換小額鈔票或零錢等。
第九,辦理與一般民眾生活背景相符的日常交易:如繳交信用卡費 (無溢繳)、房貸、學費、考試規費。
第十,季節性需求交易:例如農曆年前較大額的換鈔或提現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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