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孟皇法官被訪問長照殺人時曾談到「王老頭殺妻案」,從他言談就知道他對案情無知,而他求特赦的台北地院109年度重訴字第8號判決中,沒有著重腦性麻痺女兒「踢腳欲掙脫」非自願被殺害的情況而求總統特赦其父,剛好我看到民視談安樂死的部分,而且是「哲學談,淺淺地: 淺談安樂死 」,我覺得很適合林孟皇法官好好的拜讀。
首先,腦性麻痺的型態類別多樣,並不必然伴隨智能障礙,其對外界感知也有可能與常人無異,而患者從小就腦性麻痺的情況下,外人包括照顧的家屬可能覺得苦,但被照顧者苦不苦,卻不是他人能夠逕為代替決定或「代言」的。
其次,腦性麻痺並非絕症,其也有自主的感情、感覺,並且有求生意志,像本案的情形中,陳姓老翁謀殺腦性麻痺女兒,根據判決書所示,法官也表示「陳○萍並無自殺之意」,而且當陳父殺害其女時,法官提到「陳○萍踢腳欲掙脫」,這當然就是腦性麻痺女兒展現「求生意志」行為的表現,女兒顯然反對父親殺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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