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歲六個月大女嬰哭鬧,遭十七歲生母及同居的表姊等四人輪流以抓癢用的「不求人」、塑膠管「教訓」致死,群眾氣憤地包圍警局及地檢署要替女嬰討公道。檢方依殺人罪嫌聲押女嬰生母的表姊等三人,女嬰生母則遭少年法庭裁定收容。
連續發生虐童案,驚動中央與地方政府。蔡英文總統昨天與行政院長蘇貞昌首次午餐會,特別談到虐童案,強調地方政府是整個安全網的第一線,中央除了持續給予足夠的資源跟支持,第一線權責單位更應立即檢討,投入更積極作為。
新北市長侯友宜昨天在市政會議表示,「將直球對決、直接面對」;台南市長黃偉哲也在臉書貼文說,「任何一個孩子遭受虐待,都是這座城市的恥辱」,回覆網友時還表態,「我贊成加重刑度」。
法務部:最重處無期徒刑
衛福部長陳時中昨天表示,已要求立即啟動關懷訪視專案,農曆年前針對兒虐高風險族群全面訪視。法務部長蔡清祥說,兒童及少年案件的加害人有加重處罰必要,法務部在刑法「妨害幼童發育罪」增訂法條規範刑責,「凌虐兒少致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不求人、塑膠管輪流教訓
台南被虐致死的女嬰生母只有十七歲,她與女嬰生父「先有後婚」,但生下小孩後因經濟問題,於去年九月離異。少女原帶著女嬰與母親同住,後來投靠長她三歲的已婚表姊,平日與廿八歲表姊夫、表姊夫李姓友人等人常在一起。
前天凌晨四時許女嬰哭鬧,少女等四人輪流以抓癢用的「不求人」、愛心小手、塑膠管等教訓女嬰;女嬰哭累了而睡著,四人不以為意。
去歡唱發現女嬰呼吸微弱
前晚六點,四人帶著女嬰去KTV歡唱,晚間九時許返家途中發現女嬰呼吸微弱,緊急轉往醫院救治,但女嬰到院時已死亡。
「有女童全身是新舊傷,到院時已四肢癱軟,懷疑遭家暴。」醫院立刻通報台南市警方處理,警方調查女嬰生母等四人,都承認因女嬰不好帶而出手管教;女嬰生母說打女兒時,女兒斜眼看她,她認為可能中邪,重打是為了驅邪,不知道事情變那麼嚴重。
「遍體鱗傷」顱內大出血
檢察官昨天上午相驗,確認女嬰前額、後腦有外力造成傷口導致顱內大片出血,可能是頭部撞擊地板或牆壁所致。主任檢察官周盟翔談到女嬰「遍體鱗傷」不禁哽咽,強調會窮極所能究辦。
女嬰生父到殯儀館看女兒,紅了眼眶、神情呆滯,難過得說不出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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