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十七日就國家投資基金「一馬發展公司」(1MDB)貪腐案,對美國投資銀行高盛與四名個人提出刑事指控,指控這些被告在高盛為一馬公司發行債券籌資時,誤導投資人並侵吞廿七億美元,高盛還收取了遠高於市場行情的手續費六億美元,嚴重違反證券法。這是高盛首度在一馬公司醜聞中受到刑事指控。
馬國檢察總長湯姆斯發表聲明說:「高盛自詡為全球卓越的債券顧問與安排機構,世人自然會用最高標準要求高盛,但高盛什麼標準都沒達到,結果必須被追究責任。」
湯姆斯說,檢方將對這四名個人分別求刑最高十年,對高盛及這四人總共求處的罰款將遠超過被告不法所得卅三億美元。
湯姆斯指控,高盛、高盛前高階主管萊斯納與黃宗華、一馬公司前法律顧問盧愛璇及馬國富豪劉特佐,涉嫌在二○一二與二○一三年高盛為一馬公司發行總額六十五億美元的三批債券時,遺漏重要資訊且發布不實聲明以誤導投資人,並挪用廿七億美元資金。
湯姆斯指控,這四人互相勾結,「賄賂馬國公職人員,好讓高盛獲得債券發行權」,此外,高盛收了高達六億美元手續費,「是市場行情的好幾倍」。
湯姆斯強調, 被告已違反「二○○七年資本市場與服務法」第一七九條,即使用操縱及欺騙手段。
萊斯納八月已對美國司法部的刑事指控認罪,罪名是挪用一馬公司資金並賄賂馬來西亞和阿布達比官員。萊斯納告訴美國聯邦法庭,高盛的「文化」鼓勵高階主管繞過法遵部門以拿到生意。
劉特佐被指是一馬案的主謀,盧愛璇是一馬公司的前律師,兩人先前已被馬國政府指控涉嫌洗錢和其他違法行為。美國司法部也已對劉特佐提起洗錢及其他指控。
高盛發表聲明說,該行認為這些指控不當,將積極辯護,並繼續配合調查。
據調查,馬國前總理納吉創立的一馬公司有數十億美元流入納吉私人帳戶,被用來購買遊艇、珠寶等奢侈品。由於一馬弊案,納吉長期執政的聯盟在今年五月大選落敗,黯然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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