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四日這天,很多香港人精神緊張,因為這天香港流言漫天,有圖為證的深圳春繭體育館軍車,有解放軍放言的從深圳十分鐘到香港,還有泰國傳媒煽風說,泰國有兩架軍機要到香港接回泰人等等。
滿城緊張、漫天流言,跟香港機場發生的事有關,連兩天香港國際機場癱瘓,且第二場癱瘓中有外地旅客與香港示威者的衝突,還有兩名大陸居民受到暴力對待。於是很多人認為這是一個轉折點,「天要塌下來了」。
天是否要塌下來,跟性質、事態有關,這時有個關鍵詞跳出來了,那叫「恐怖主義」。
本周以來,香港警方天天開記者會,十四日這天的警方記者會,開得最沉穩。因為這天站在香港警察對面發問的,是不大出現的大陸駐港官媒,其中中央電視台提問就要求警方用普通話回答,但警務處助理處長麥展豪等人,都是用廣東話回應。
講到這兩天的香港機場,麥展豪專門有段講恐怖主義。說對於恐怖主義,香港有自己一套法例,而香港大部分的示威者都是和平有序,極端暴力示威者的行動雖然不斷升級,但兩者並不一樣。
香港警察中的名嘴,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接著他長官的話進一步詮釋,說根據「香港法例」第五百七十五條,現時的示威活動並沒有強迫特區政府或國際組織的,或是威嚇公眾人士或部分公眾人士去推展政治、宗教或思想上的主張,故不構成恐怖主義。
恐怖主義在這時因何被關注,香港警察因何在這裡要細加詮釋,有特定的背景,關乎特定的發展。
把香港事跟恐怖主義聯繫起來,是八月十一日的大衝突之後,大陸國務院港澳辦的記者會,提出了「開始出現恐怖主義的苗頭」。而在昨天,大陸國務院港澳辦對香港機場事件,定性是「近乎恐怖主義的行徑」。
恐怖主義確實是很嚴重的事,所以當港澳辦發言人第一次說話後,曾擔任港府保安局長的葉劉淑儀出來聲援,還引用國際法來解檡。後來香港警察借記者會時有言簡意賅的說法。
香港機場事件,大陸國務院港澳辦把「苗頭」,升到「行徑」,但還留了個「近乎」在中間。但恐怖主義跟暴力行為、暴動、騷亂等有何區隔呢?那主要看法律。
有消息說,北京當局最擔心的是香港失控,於是要有北京干預的預案。而定這預案,不能只看鄧小平當年說過什麼,還要看中國和香港的法律。
目前一條是香港「基本法」,其第十八條說,大陸全國人大有權宣布香港特區進入緊急狀態。一有這宣布,北京當局就可以發布命令將大陸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實施,包括一部法律叫「國家安全法」,另一部法律叫「反恐怖主義法」。兩部法律,讀完了就覺得香港的逃犯條例實在是小菜。
中國大陸的「反恐怖主義法」第二條說,「對任何組織、策劃、準備實施及實施恐怖活動,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第八條說,「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組織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軍事法規以及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命令,並根據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的部署,防範和處置恐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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