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hland是PCT上相對較大的城鎮,居民和外來遊客也比較多,當我來到這裡時,身上的打扮顯得我和這個地方格格不入,突然,街道旁一個衣著襤褸的人主動和我打招呼,看到他和同伴身旁有些樂器,覺得是街頭藝人,就和他們聊起來,由於剛好是晚餐時間,我問他們附近有沒有評價不錯的餐廳。
「餐廳?你在找吃的嗎?要找吃的才不用去餐廳呢,你晚一點過來找我,我會給你好吃的。」他對我說。
那一刻,我才意識到,他們不是街頭藝人,而是流浪漢,餐廳關門後,他們會撿還可以吃的食物來充饑,而他們也誤以為我是流浪漢同伴,才主動對我「特別關照」。
在婉拒他們的好意,解決晚餐的問題後,晚上來到一個公園,在遊樂設施上露宿,靜靜地回想剛剛發生的經歷,現在的我,和流浪漢有何分別呢?我沒有看不起他們,但心裡還是有點抗拒,一無所有的他們卻願意幫助我這個素未謀面的陌生人,分享他們僅有的,真的讓我感到慚愧。
在美國徒步界中,大家戲稱全程徒步者是走路的垃圾(Hiker Trash),因為我們的外表,根本和垃圾沒有太大區別。看看鞋子和衣服上的破洞,是哪來的優越感,認為我比這些流浪漢高級呢?
當我們擁有得越多時,果然會越害怕失去,就連在野外生活了三個月的我,也無法完全擺脫固有的思維,這也代表自己仍然對「失去」感到恐懼。
每個人生在世上,追求的事物各有不同,窮困的人只求生存,三餐溫飽已經滿足;也有人求生活,在溫飽的層面上,希望可以過一些更體面的生活;而背包客們,在追求更高層次的東西,就是自我。
用什麼來體現自我?有人用知識,所以窮一生的精力去鑽研學術,而背包客,又或者是我自己,就是為了滿足對世界的好奇,才選擇出走。
「當我不斷去窮遊,就會越覺得,人,需要的東西真的佷少。」當我窮遊時,強迫自己擁有更少的東西,就學會感恩,即使擁有的很少,也很滿足,人的天性是有無限的欲望,永無止境,但感恩,讓我在無法滿足自己的欲望下,仍然非常知足,那時候,證明你已經沒什麼可以輸了。
回想起還是在煩惱「人生意義」時期的我,我不知道存在於世上有何意義,對世界也沒有貢獻,但原來,要證明自己的存在,並不是要滿足別人的期望,而是順應內心的答案。每一個旅行者,出走一段時間後,都會找到一套屬於自己的人生答案,而這些獨一無二的答案,就代表我們努力追求的自我吧。
※ 文章出處/資料提供:凱特文化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